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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教育科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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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夏教育科研》投稿须知
1.来稿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。选题新颖、观点鲜明、材料翔实、论述严谨、语言规范、文字简练,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。

2.来稿必须结构齐全。按顺序包括下列内容:

(1)题名。概括文章的要旨,应简明、具体、准确,一般不超过20个字。必要时可加副题名。

(2)作者及工作单位。作者真名;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、所在区(县、市)名及邮政编码;多位作者名之间用逗号分割。

(3)摘要。摘要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白含性,不用报道语式,不用序号,不分段。字数在300字以内。

(4)关键词。选取最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作关键词,以3-5个为宜。

(5)正文。文内标题应简洁、明确,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,层次序号采用“一、(一)、1、(1)……”顺序标示,不宜用①,以与注释号区别。

(6)注释。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,可在文内注脚,也可按顺序置于文末。注释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,如①,且用上标。

(7)参考文献。参考文献引文要准确,核实无误。参考文献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标注,如[1]、[2],且用上标。同一文献在正文中被多次引用时,以首次fI_|现的序号标注,属于著作应注明页码。

3.基金(科研)项目。凡获基金(科研)资助产出的文章,应注明基金(科研)项目的名称和编号。

4.作者简介,包括姓名(出生年一)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。

5.来稿一律用电子文档。为便于编校,发送邮件时的“主题”一栏请注明作者及论文题目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白留底稿;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者,可白行处理。

6.本刊有权对采用稿件进行文字处理,做适当删改,如作者不同意,务请注明。

7.本刊敬请各位作者遵守国家有关版权和著作权的各项法律、法规;切忌一稿多投;严禁抄袭、剽窃,否则作者自负其责。